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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2017年度考核评估结果的公示(第一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28 08:43:20

日前,上海印发《关于本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2017年度考核评估结果的公示(第一批)》。

关于本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2017年度考核评估结果的公示

(第一批)

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18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环保防[2014]396号)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工作考评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本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环境监理、环境监测与验收等行为的监管,经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提出书面申请的相关单位进行考评,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一周(2018年3月27日-4月3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来信反映和社会监督(寄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收;邮编:200003)。

一、场地环境调查评估类

评定合格的单位:

二、修复方案编制类

评定合格的单位:

三、修复工程施工类

评定合格的单位:

四、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类

评定合格的单位:

五、环境监测类

评定合格的单位:

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单位考核评估指标

一、基本条件

1.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必须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的环境或地质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

3.必须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的环境或地质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

4.三年内土壤污染治理相关业务领域无行政处罚;

5.上年度独立完成的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的业绩数量至少有2项。

二、从业能力及业绩指标

(一)采样检测要求

自行采样检测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采样检测土壤或地下水样品的,均应具有国家计量合格资质(CMA)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资质(CNAS)。

(二)业绩数量

上年度独立完成的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的业绩数量至少有2项(在上海有业绩的申报单位需提供本市业绩),本市业绩优先于其它省市业绩;

(三)业绩质量

1.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技术报告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

2.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技术报告附件完整,符合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

3.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技术报告选定的相关评价标准、监测方案、调查方法科学、合理;

4.对项目场地的周边敏感目标识别齐全,对项目场地、相邻场地的现状和历史调查充分;

5.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三、区环保局评价指标

区环保局对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出具部门意见。

四、场地责任方评价指标

场地调查评估或修复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时间节点履行,场地责任方无负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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