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自11月上旬,第三批4个市级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入第二阶段下沉督察,截至11月23日,各督察组均已完成下沉阶段任务,并实现6个被督察区街乡镇全覆盖。督察组累计受理群众举报2430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件后,共向被督察区转办1834件,被督察区已处理并反馈1370件,其中责令整改1007起,立案处罚289起,拟处罚金额227万元,立案侦查1起,约谈492人。 各督察组在前期梳理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制定下沉督察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密集完成了6个被督察区共计88个街乡镇下沉督察全覆盖。 被督察各区均以市级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效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取得新进展。石景山区与北京市排水集团四分公司建立排水专项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水污染防治,推进水环境治理。平谷区全面开展“一微克”攻坚治理行动,将治理措施细化到点位、污染源、污染环节,保证措施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争取每“一微克”的空气质量改善。通州区围绕空气质量改善及信访举报宣传工作等问题,重点约谈潞城镇、张家湾镇、永乐店镇等街乡镇主要领导,督促问题整改。东城区、西城区、门头沟区主动担当,自加压力,持续加大对辖区内环境状况的监管力度,对督察组交办问题高度重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良好治理效果。 下一步,各督察组督察工作将转入梳理分析阶段,对部分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补充调查取证,总结已证实的问题线索及证据材料,完成问题案卷整理,草拟督察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