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县环保局根据自治区、市、县安排部署,牢牢把握新常态下巴马县营商环境的新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诉求愿望和突出问题,以“主动作为、高效服务、企业满意”为标准,加快构建爱商、亲商、安商、扶商、护商、惠商的优质营商环境。 一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使业主尽快了解环评类型,审批权限,该局从产业政策,项目选址,污染防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全程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编制,把好关口,让企业少走弯路节约成本,让项目尽快落地。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根据环评改革措施,取消建设项目投产前试生产、环评审批前必须经水利部门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行业预审、投资项目审批等前置审批条件,使环评审批批由原来的串联改为并联。将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行政许可变为企业自主验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方面,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如对污染小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由综合股审查、起草批复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对敏感项目实行环评文件编制、技术评估、行政审批人员一次性集中统一勘查现场。所有行政审批环节审查意见,集中由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书面告知,有关资料由建设单位统一补正。没有重大失误的环评文本实施缺项审批。 三是强化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完善,进一步简政放权,服务群众,该局主动承接区、市环保部门下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承接审批权限的项目包括所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备案的项目和编制报告书的公路、水运、城市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社会事业和服务业项目。经过统计,自2016年审批权限下放以来,2016年度完成建设项目行政审批41件,其中报告书3件,报告表14件,登记表24件,2017年度成建设项目行政审批23件,其中报告书8件,报告表15件,另登记表备案112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影响评价审批数量在逐年增加,尤其是登记表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后,增长率超过360%。 四是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限及排污许可证办理时限几乎缩短了一半。在环评审批方面,项目环评报告书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时限为60个日内),报告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时限为30日内);排污许可证在14个工作日办结(法定时限为20日内)。 五是完善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高效规范服务。全面规范环评审批工作,按照“热情、高效、便捷”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重点做到两个一次性:一个是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集中受理审批申请,对要件不全的申请,要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充的材料,说明有关办理部门,逐项列出补充清单;二是受理后不符合有关规定,不能予以审批同意的,要书面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说明不予审批的理由和原因,说明怎样才能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主动为企业服务。企业的可待续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环境保护措施,如管理不当,污染防治设施不合理,就会为污染事故埋下伏笔,一旦引发污染事故,企业的生存将势必受到影响,甚至走向破产的境地。为此,该局主动为企业的环保工作把脉,从日常的监督检查到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都严格把关,防患未然,主动为企业撑起可持续发展的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