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湖泊,做大盛水的“盆”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辉 针对治水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水稀缺,一个重要原因是涵养水源的生态空间大面积减少,盛水的“盆”越来越小,降水存不下、留不住。 十九大报告提出,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开展省级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总书记的话语萦绕在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心中。 怎样把盛水的“盆”做得越来越大,让群众触摸到更多看得见的幸福?委员们积极建言。 湖泊是湖也是湿地,呼唤立法保护 仲志余委员说,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就是保护长江流域整体生态环境,其中包括了众多湖泊湿地。 湖泊湿地是湖泊岸边或浅湖发生沼泽化过程而形成的湿地,包括了湖泊水体本身。 曾经,我们面临湖泊湿地大量消失、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盲目引进外来物种导致生态失衡的危机。 全国两会之前,仲志余曾带队赴数省调研河长制执行情况,发现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管理能力偏弱、经费渠道不落实等问题亟待解决。 当前,各省也在探索解决之道。以江苏、湖北为代表,已出台湖泊保护条例。2017年,湖北四级河湖长携“军令状”上阵,守护生态。当年,全省湿地面积由减变增。 他认为,在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中,两省的生态法治建设探索很可贵,为国家进一步加大依法保护和管理湖泊力度提供了借鉴。 尔肯江·吐拉洪委员也有同感。他与徐旭东、黄立、童金南等委员联名建议,恳请国家尽快制定湖泊保护法规,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绿色经济的社会共识转变成法律意志,为新时代湖泊湿地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郑军委员从另一角度思考着湖泊立法。他建议,通过立法,明确界定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的范围,明确授权管理部门,对管理职责、管理者失职渎职作出清晰界定,从而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监督纳入法治建设的轨道。 湖泊是动植物的家园,请留住它们的身影 “于浩渺中,泊留白鸟飞过的影子,鱼尾摆出的漩涡。”网友“月若初见”在《湖泊》一诗中这样写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