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改善城市空气和声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株政告〔2018〕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石峰区政府于2月8日上午9时召开了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 会议由分管副区长彭梁主持,参会单位有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城建局、区教育局和五个街道等。会上环保分局局长李青山解读了石峰区区委办和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并就当前禁燃宣传进行了布置。最后彭区长做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统一思想。各参会人员回去后要将会议精神向单位一把手汇报,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二是要把握关键环节。深刻理解《关于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和《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公安分局和区城管局要在近期抓几个典型予以曝光;三是要注重管理协调。禁燃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和街道都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2月9日是机关干部大走访日活动,街道、社区村要充分利用本次活动进行全覆盖宣传。 会后,五个街道到环保分局领取了共15000份《关于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和8000张宣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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