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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企业非法倾倒固废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大连微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5-15 22:34:00

环境是大家的环境,每个人都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环境共建共享机制形成,大连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平台从即日起设立环保曝光台,及时公开相关环境污染问题,对违法行为不回避、不讲情面,指名道姓进行公开曝光。

我们希望全社会都来监督环境污染,共同参与环境保护,让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大连市环保局,大连市公安局联合侦破查处一起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案件。涉案单位系大连顺鑫达物流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停止倾倒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依照有关规定案件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对大连顺鑫达物流有限公司以环境污染罪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投诉举报反映:有嫌疑车辆向大连湾高速口右边区域排放污染物。

水坑周边有灰色粉末状物体,水坑内水质透明,感官呈绿色,水坑底部呈白色。经采样监测,水坑内水质PH值为12,呈碱性,初步认定有人将脱硫石膏和粉煤灰排入水坑。

联合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李某辉进行了调查取证,李某辉承认: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间,曾向丹大高速公路大连湾收费站西侧水坑排放过粉煤灰,共排放50车左右,粉煤灰均来自泰山热电厂,该公司与泰山热电厂签有粉煤灰综合利用协议。执法人员通过对泰山热电厂进行调查确认,确定被非法倾倒的粉煤灰来自该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环保部门责令大连顺鑫达物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倾倒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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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大连顺鑫达物流有限公司以环境污染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案中其他相关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目前,金普新区管委会已就水坑污染问题研究制定治理方案,正在加快组织实施,尽快消除污染。各级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对产生、储存、运输、使用粉煤灰及其他工业固废的监管力度,“零容忍”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蓝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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