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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宣教:推进宣教工作取得新进展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22 00:00:00

2017年环境保护部宣教工作督导组

为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环境保护部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五大活动”方案》要求,了解各地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整合环境宣教资源,环境保护部日前组成7个督导组,赴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14个省(区、市),开展2017年环保系统宣教任务完成情况调研督导。

总体来看,14省(区、市)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及经费不足等诸多困难,2017年环境宣教工作服务大局持续推进,如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相继开展,国家、省级、地市级新媒体矩阵基本形成,省级第一批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名单公布,社会宣传教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宣教产品类型丰富,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等。面对当前环保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省环境宣教工作还需在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创新方法途径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

1 宣教工作开展情况

例行新闻发布方面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14省(区、市)均设立了专职新闻发言人,并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突发环境事件、环境热点等,对外发布环境信息。四川、湖南、新疆等地相继出台了例行新闻发布政策,湖北制定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和例行在线访谈的双平台信息发布模式等。

环保新媒体建设方面

省级环保系统新媒体矩阵基本形成。截至2017年年底,14省(区、市)均建立起以省级微博微信为核心,地市级环保部门配合联动的新媒体矩阵,并派专人运营管理。广东、广西、云南、四川、黑龙江等省市“双微”还进驻“企鹅号”“头条号”“网易号”“一点号”“澎湃问政”等,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多省市利用新媒体平台,与网民展开线上互动,回复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政策法规等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新媒体产品开发制作种类多样。14省(区、市)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宣传手段,开发了微电影、微视频、微动画、H5、图说及宣传片等种类丰富的宣传形式。2017年,上海积极与看看新闻网、上观新闻等门户网站合作,探索开展网络环保专题,制作环保短视频,并开发图说系列。新疆开发了环保音乐MTV《家园》。

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方面

由于前期工作基础不同,再加上地域限制条件,各省对于4类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工作开展时间和开展程度不尽相同,既有环境日期间省市区各级统一部署的开放日,也有结合各地各类主题活动向公众开放。

2017年,在环境保护部、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推动下,14省(区、市)均公布了省级层面第一批向公众开放的环保设施名录,并制定相关措施和方案,明确了开放牵头单位、设施类型、开放频次和时间表。如黑龙江省选取多家先期开放单位,其中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7个工作组,针对不同公众需求进行解答。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方面

14省(区、市)均高度重视环保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通过采取培训交流、定期座谈、加强沟通、主动服务等方式,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如湖北省不断完善以座谈、培训、项目合作为核心的协调沟通活动机制,加强与社会组织的沟通。广东牵头建立了环保社会组织“月分享,越快乐”沟通机制,并启动“绿伙伴”公益行动计划,推动珠三角16家组织和粤东西北10家组织建立结对帮扶机制。

社会宣传教育方面

依托“六五”环境日等重大环境节日,14省(区、市)纷纷开展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系列活动,同时设计折页、海报等宣传品向公众发放,制作并投放环保科普片、动画片、形象片等宣传片。广西在环境日活动中新增爱心小屋旧衣服回收循环利用活动,邀请企业和公益组织共同参与,实现爱心公益与环保再生产业互助。云南在云南广播电台开设“环保之声”“关注绿色”“环保一分钟”等环保宣传栏目。内蒙古在环境日期间共组织开展纪念活动200余场,直接参加人员达20余万人;向全区2700万手机用户发送环境日主题公益短信,有效扩大社会影响力。哈尔滨市依托“生态文明教育展馆”,推行《哈尔滨市环境教育办法》,开展系列“保护绿水青山”“城市环保方程式”等生态体验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和学生广泛参与公益宣传活动。新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中以地方规章形式明确“每年6月为新疆环境教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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