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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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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惑|VOCs治理六问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朱妍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14 08:20:20

编者按:从有组织排放管理到无组织排放控制,从单一污染源防治到复杂污染物管控……作为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下称“VOCs”)治理晋级成为当下“保卫蓝天”的重点任务。

记者近日从业内获悉,环保部已将VOCs排放列入打赢蓝天保卫战新3年作战计划,并在着手制定治理行动方案。按照要求,到2020年,全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将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包含300多种不同成分、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最突出、监管起步晚于其他污染物的VOCs如今为何反复被强调?治理又应如何推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相关领域专家。

柴发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首席科学家

雷宇: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规划部副主任

张新民: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所研究员

彭应登: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

郑承煜:中国煤化工VOCs治理技术中心主任

凌炫:清洁空气创新中心高级项目经理

席劲瑛: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魏巍: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海湾环境董事长

一问

进入“后大气十条”时期,VOCs治理为何更受重视?

它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

柴发合:对于京津冀地区来说,近几年空气质量改善有目共睹,但也要看到,PM2.5平均浓度仍超国家标准约1倍,尤其是北京,虽实现了“大气十条”目标任务,但PM2.5浓度还是高出国标60%以上。所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还要打下去。

接下来怎么打?研究发现,随着治理行动持续开展,PM2.5的成分也在发生变化。硫酸盐含量显著下降,硝酸盐和有机物的占比反而增加,说明除此前重视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外,VOCs也应成为一个重要的治理方向及难点。

雷宇:当前,以颗粒物和臭氧为特征污染物的大气复合污染,在我国形势严峻。一方面,PM2.5是影响大气环境的首要污染物,臭氧仅次于此;另一方面,自2013年实施“大气十条”以来,臭氧已成为6项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评价项目中,唯一不降反升的污染物。而VOCs正是这两者的重要前体物,VOCs排放强度较高的地区,与PM2.5、臭氧浓度高值区分布基本吻合。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治理,VOCs防治在我国相对滞后,暂未对其排放实施业务化统计,控制和监管水平相对较低,现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中的重要短板,减排空间较大。为进一步推动空气质量改善,“十三五”时期应全面推进VOCs污染防治。

二问

现阶段,我国的VOCs排放主要呈现哪些特征?

四大污染源带来年排放2500多万吨

张新民:环保部去年对“2+26”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中,发现VOCs问题最为突出。同时,其排放来源复杂,规模庞大,污染物种类繁多。

从污染源看,根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VOCs主要有四大来源:道路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化石燃料燃烧和工艺过程等工业源,生活燃料燃烧、环境管理、居民消费等生活源,及包括生物质露天燃烧源、生物质燃料燃烧源等在内的农业源。

从体量看,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VOCs排放总量达2503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最多,约占总量的43%,主要包括石化、化工等细分行业。其次是交通源排放,占总量约28%,多为道路机动车油品储运销排放等。

在区域分布上,长三角以15%的贡献量、京津冀地区以10%的贡献量,处于VOCs重点控制区域前两位,涉及移动源、石油炼制、油品储运等多个需优先加强质量的重点行业。另要特别重视山东、河南两省,其对VOCs排放的贡献率已分别达10%、6%。

三问

针对VOCs治理,现已出台哪些标准、要求及支持政策?

正制定重点排放行业技术指南

彭应登:目前,我国针对VOCs治理的文件主要分为3类,即相关法律和管理制度、排放标准体系及技术法规。

国家层面,2010年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等9部委发布《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首次将VOCs列为重点控制污染物。2016年,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VOCs首次被纳入监管范围,治理有了法律依据。去年9月,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等6部委再度联合下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这也是首个专门明确VOCs治理重点的指南。

此外,国家已发布的42项固定源排放标准中,有14项涉及VOCs控制,涵盖石油炼制、汽油运输、焦化等领域。

地方层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先后出台了30多项与VOCs治理相关的标准或技术法规。其中,北上广等地的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不过,相比当前治理需求,上述政策仍显滞后且不够健全。如VOCs涉及种类多、行业多,以无组织排放为主,但诸多排放行业目前并无控制标准。已有标准中,有的甚至20年未更新,限值浓度较宽松,难以满足现阶段治理需求。再如,部分地区虽出台了地方VOCs防治法律条文,但仅限于突发性事件,缺少环境准入、风险评估等具体要求。

目前国家正在着手针对重点排放行业制定技术指南,现已完成约10个行业的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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