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治理,这是一件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日常小事,却是一件关乎民生、关乎发展、关乎未来的大事。 2017年,浙江在农村继续推行生活垃圾治理,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很多村庄因此华丽转身,垃圾治理的范围也从一些地方模范带头,到如今在全省层面上相继铺开。 2017年,全省上下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农民庭院及村庄公共场所垃圾治理,修复或关停农村垃圾非正规填埋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目前,浙江27568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达到11475个,占比约41%;农户垃圾桶764.96万个,公共垃圾桶57.81万个,人力车25000辆,电动14551辆,大型垃圾清运车1308辆,保洁员(分拣员)50610人,太阳能沤肥房20062个,太阳能沤肥池3000个,无污染焚烧炉80个,沼气处理池499个。 共投入垃圾治理资金96.39亿元。设区市财政资金9.67亿元,县(市、区)财政资金41.04亿元,乡镇(街道)投入9.41亿元,村集体投入20.34亿元,社会投入8.28亿元,农户投入7.65亿元。 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尽管取得一些成绩,目前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分类效果不理想。各地虽然发放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袋到每户家庭,由于村民传统乱扔的习惯,不按分类桶投放垃圾现象仍然比较普遍,运输中又垃圾混装,分类桶混装垃圾。 (二)分类处置设施不健全。农民进行垃圾分类后,所有处置模式依旧。厨余垃圾、危废垃圾等存在着“先分后混”的尴尬局面,挫伤农民参与的热情。 (三)分类处理标准不高。远离城区及交通不便的乡村,垃圾分类后,受处理设施和技术及分类标准不高,垃圾处理效果很难达到无害化。有的农村没有分类收运、分类处理设施或设备,可回收物收集后处理或资源化回收利用产业链断档,挖坑填埋现象时有发生。 下一步,浙江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2.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分类处理工作效率。生活垃圾“自产自销”、“日产日销”、“不出村”作为今后垃圾处理的方向,寻求更加科学有效减少垃圾存量的好办法;3.建立长效机制,健全保洁人员的报酬保障机制;4.强化基层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对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和通报;5.纳入农民培训,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养成:鼓励职业技院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提高垃圾分类的投放正确率;6.健全保洁组织,加强农村保洁购买服务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成立美丽乡村服务公司或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洁购买服务机制;7.以工厂化标准加工处理垃圾:完善垃圾堆肥生产工厂化的规章制度,保证堆肥产品质量。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积极研究开发垃圾成肥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不断提高垃圾综合利用的技术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