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已经回答过有关“洋垃圾”的问题。我只想说,你提到的美方有关官员表达的所谓“关切”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无据。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是中国政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一个重大举措。这也是中国政府根据国际法享有的权利,得到了广大中国人民的坚决支持。你提到的美方官员将中方正当合法举动上纲上线,说什么“中方似乎正在违反WTO义务”,非常虚伪。难道美方对华限制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就是正当的,而中国依法限制洋垃圾进口就是违法的吗? 事实上,上世纪80年代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充分确认,各个国家有权禁止外国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进入本国领土。公约还规定,各国有义务就近减量和处理各自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希望美方根据巴塞尔公约精神,立足于自己减量、处理和消化自己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为世界承担更多他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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