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市黑臭水体? 城市黑臭水体指:城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黑色或泛黑色),或散发出令人不适气味(臭或恶臭)的水体统称。 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将其细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详见下图)。 水体为什么会黑臭? 当水体遭受严重有机污染时,有机物的好氧分解使水体中耗氧速率大于复氧速率,造成水体缺氧,致使有机物降解不完全、速度减缓,厌氧生物降解过程生成硫化氢、氨、硫醇等发臭物质,同时形成黑色物质,使水体发生黑臭。 污染源都有哪些? 城市水体黑臭的原因很复杂,污染类型繁多,不同城市水体污染原因不尽相同,但总体上可以分为四大类: 1、点源污染:排放口直排污废水、合流制管道雨季溢流、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非常规水源补水等。 2、面源污染:降水所携带的污染负荷、城乡结合部地区分散式畜禽养殖废水的污染等。 3、内源污染:底泥污染、生物体污染、漂浮物、悬浮物、岸边垃圾、未清理的水生植物、水华藻类等。 4、其他污染:城镇污水厂尾水超标、工业企业事故排放、秋季落叶等。 黑臭水体如何治理? 水体黑臭是严重的水污染现象,使水体完全丧失使用功能,并影响景观以及人类生活和健康。 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明确并提出目标: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也在同年8月,印发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专项行动怎么开展? 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5月初,启动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着力点,借鉴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经验,全面摸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地方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从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问题。 督察组都查什么? 两部门计划分三批次对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全国其他部分地级市进行督查,建立国家与地方人民政府上下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审核黑臭水体整治相关资料、检查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具体方式,督促各地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 提出了哪些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对黑臭水体整治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同时,督促各地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遏制黑臭现象反弹。凡是出现黑臭水体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按照工作程序统筹实施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督政措施,必要时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