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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着力发展绿色金融,上交所推绿色企业“新蓝筹”名单

来源:生态资本论 作者:章轲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4-26 11:17:01

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就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时也表示,今年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也通过其微信公号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服务绿色发展推进绿色金融愿景与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愿景与行动计划》)。


上交所目前已成立了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全方位推动绿色金融创新与发展。去年9月,上交所加入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以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完善上交所绿色金融工作体系。


上交所表示,《愿景与行动计划》是上交所未来服务绿色发展、推进绿色金融的纲领性文件。



《愿景与行动计划》提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服务我国经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建立资本市场绿色金融相关标准,稳步创新和开发相关绿色金融产品,逐步培育和壮大绿色投资者群体,拓宽绿色产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强资本市场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共同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力争将上交所建设成为在绿色金融领域世界领先的证券交易所。


《愿景与行动计划》提出,研究明确绿色企业的标准和范围,将符合标准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企业纳入“新蓝筹”企业名单,做好精细化服务。加强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绿色产业集中地区、重点绿色企业的对接和服务,组织开展相关宣传与培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本所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配合证监会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在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研究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分行业评估指标和信息披露框架,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比性。


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一线监管,发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良好实践,对未按规则要求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加大自律监管力度。

在发展绿色债券方面,《愿景与行动计划》提出,研究完善绿色债券标准和规则,加强绿色债券市场服务力度,优化绿色债券发行上市安排,适时设立绿色债券板块,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等主体在本所发行绿色债券。


结合国际债券市场发展趋势,发展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等募集资金使用产生良好环境和社会双重效益的创新品种。支持企业发行募集资金专门(或主要)用于绿色项目的资产支持证券,支持绿色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推动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发展。


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政策对接,争取将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纳入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范围。鼓励企业通过有效增信发行绿色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采取措施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



《愿景与行动计划》提出,引入中长期资金开展绿色投资,培育专业的绿色投资者,吸引境外责任投资者,探索建立绿色投资者联盟。鼓励机构投资者披露其所持有资产的绿色化程度和环境影响。


支持建立企业环境信息的共享机制,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信息采集和分析,提供有价值的绿色投资研究报告,帮助投资者开展绿色投资。


将绿色证券优先纳入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互联互通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绿色企业在中欧国际交易所试点发行D股,支持境外机构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政府、优质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本所发行绿色熊猫债券。鼓励和引导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沪港通、QFII、RQFII等渠道投资本所绿色金融产品。


上交所介绍,2008年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引导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近两年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新增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绿色行业的上市公司25家。2016年,上交所有47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高。


2016年,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绿色公司债券试点工作,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上市设立“绿色通道”,以专有上市简称统一标识并专栏列示。截至2017年底,上交所累计上市挂牌各类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约900亿元。


上交所还联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及其他机构已发布上证180碳效率指数、上证绿色公司债券指数等27只绿色证券指数,并上市了3只绿色主题的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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