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专题培训班 时间:2018年6月21-22日 地点:广州 电话:020-83516859、13650908537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6年12月2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具有复杂性、技术性的特点。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更好地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切实帮助会员及相关单位、排污企业及第三方服务机构能更好地掌握相关政策及技术的核心内容,我中心定于2018年6月21-22日举办环境保护税法专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环境管理、财务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事环境监测、环评、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与宣教及相关支撑单位的业务骨干;税务部门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6月21-22日 培训地点:广州市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背景、法律依据及重点条款; (二)解析部门联动、制度转换,即“企业申报、税务征收、自行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三)解析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以及与排污费的关系; (四)解析应税污染物的当量数计算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五)讲解环保税申报流程、申报系统操作、涉税表单填写等内容; (六)解析企业自行监测及污染物监测数据最新要求。 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环境执法检查特聘专家、环保部新建项目评审专家及广东省环保部门、税务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授课。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报名: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统一报名,传真或邮件发送报名回执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报到时交一寸近照2张。 (二)培训费用为1500元/人(含教材、资料、证书等)。收取方式可现金、刷卡、支票,也可提前转账到培训中心账户(将转账底单传真或发送至邮箱),账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环协环保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银山支行 银行账号:3602051709200045457 (三)培训费根据实际培训费金额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请填写“付款单位名称”和“付款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专用发票则需要填写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全部信息。 (四)培训班可安排食宿,报名时请注明,费用自理。 (五)培训结束后颁发《环境保护税法专题培训合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雨(13650908537) 刘丽霞 联系电话:020-83516859 网址:www.gdepi.com 电子邮箱:98742031@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7K室 附件: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 2.环境保护税法专题培训班回执表 附件下载: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或登录广东环保产业网(www.gdepi.com)【技能培训】-【培训通知】栏目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