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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500村民的集体签名不能撼动人心,问题到底出在哪里?(2)

来源:环境观察 作者:湖南小武哥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3 10:50:58

6月12日下午暴雨刚停,华南环境快反调查员与娄环协、冷江志愿者再次来到金竹山麻溪村。在村民的带领下拐了多个山地弯道,快到垃圾山塘时,志愿者提醒调查员马上停车,不要离得太近,还没反应过来,车已来到塘边,志愿者说赶紧关上车窗,结果还没来得及关窗,大量的苍蝇已经窜进了车内乱舞,挥之不去,臭气扑鼻而来。幸好是大雨过后,不然真不敢想象。

调查员捂着鼻嘴,强忍恶臭下车。满塘的各类生活垃圾布满了山塘,在靠近资江方向,塘坝被挖开了一道一米宽的口子,山塘内的数百吨黑色垃圾渗滤液已顺着两山之间流向资江。通过无人机空中观测,与资江直线距离约500米,山塘内部分垃圾也和着垃圾渗滤液一起排出塘外,现场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


据当地村民反映,该处倾倒垃圾已有十来年,严重威胁山塘下村民的饮水安全。垃圾越倒越多,向村里、镇里反映过无数次,一直没能得到解决。

一件可以简单处置的事,为什么长拖未决,并变得越来越严重?折射出当地政府部门漠视民生的态度。近500村民的集体签名不能撼动人心,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数百吨垃圾渗滤液被人为直接排放到资江,如果没有领导授意,谁有这么大的胆子?当地领导承诺的三天回复不是准备怎么治理,而是变成了开挖塘坝,意欲排干数以千吨的垃圾渗滤液,已明显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罪该谁担? 

希望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引起高度重视,数百吨的垃圾渗滤液被人为排放到资江,提请冷水江市检察院介入调查,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渎职,当地政府领导当问责、当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后续进展,华南环境快反项目中心将予以密切跟进,敬请关注!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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