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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朱凯向两会提建议:打击电鱼机迫在眉睫

来源:反电鱼联盟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11 09:57:34

关于电鱼器产品的修法建议 

随着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的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为了人们重点关注的焦点。反电鱼协作中心,一直以来特别关注和重点关注非法捕捞的行为,通过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协助巡护、举报等措施保护水生动物。近年来电鱼行为越发让大众受到关注,我们不断深入分析、调研后发现,近年来电鱼行为的猖獗为水生动物的生存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我们都知道,电鱼行为是一种掠夺式、野蛮的方式,所到之处大小生物几乎全被赶尽杀绝。有科学表明,电鱼时产生的高压会对水体造成真空,使得水体的各种水生物及微生物受到重创,甚至死亡。造成局部生物链的断裂,严重的破坏了生物多样性的稳定。

我们注意到《渔业法》在三十八条描述“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该法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并没有对电鱼器进行界定,认定其为非法渔具。导致了渔政执法人员无法及时有效的对生产、销售、持有电鱼器的人员进行严厉打击。

因此我们认为,法律的不完善造成了极大的监管漏洞。让电鱼器的生产、销售者及使用者有恃无恐。同时也是电鱼行为之所以屡禁不绝的原因所在。

一、电鱼器疯狂产销,执法存在盲区

我们经过近三年的时间持续观察和分析,我国的渔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还存在漏洞,与目前的生态形式、社会发展比较,明显滞后。

电捕鱼产品销售一直采取偷梁换柱、甚至披着合法的外衣进行牟利。一些不法之徒为了自身利益罔顾国法、铤而走险,想尽办法逃避制裁和监管,不仅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不断研发新产品,迎合电鱼者的口味。近年来一些电鱼设备越趋于小型化、便携式,不断衍生出针对各种鱼类的单一产品,如无鳞机、有鳞机、高频机、低频机以及混频机。为了逃避监管这些产品90%上均无厂名、厂址等。

据不完全调查,网络销售的电鱼设备超过1000余种型号,在淘宝、京东、拼多多、微店等各大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同时还有大量的民间私自组装电鱼设备进行网络销售。他们除了通过大型的电商平台展示销售外,还在通过微信、QQ、甚至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进行销售、宣传。不仅如此,在快手、西瓜等视频网站上进行视频展示或直播电鱼过程,以达到牟利目的。在全国每天销预计售量保守估计能超过1000于台。这一庞大的销售量必将给鱼类资源带来极大的威胁,对自然资源带来不可估量的破坏力!同时也会对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各式各样的电鱼机:


据调查,制造和销售电鱼机的大型工厂以及手工作坊,在全国有着数千家之多。这些电鱼器“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逆变器的旗号,源源不断流入到市场,输送到电鱼者的手里。给现今电鱼行为猖獗造成了有利条件。国务院、农业部等多次出台指导意见及方案,严厉打击电鱼行为,对电鱼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农业部2018年出台的打击电鱼专项执法方案指出,首要工作是从源头开始打击,但是在实际的执法活动中,由于法律法规的现状,依旧显得掣肘。最为尴尬的事,渔政、市场监管等在实际执法活动中,找不到任何一条现有法条、规章界定电鱼器产品。导致执法人员在打击电鱼器产品时无从下手。

二、如何界定电鱼器产品?

我们可以了解一下电鱼机产品和普通的逆变器产品有什么区别?

我们都知道,要完成电鱼行为的工具必须由电源输入(储电池或发电机)――逆变升压变频(常见输出电压为100V―10000V(甚至更高),输出电压大多以直流为主)――电极输出,三个环节

两种设备的区别一览表

名称

电鱼器

车用逆变器

用途

电捕鱼

车用应急逆变电源

输入电压

DC直流12V/24V/48V

DC直流12V/24V/48V

输出电流

多数为DC直流电(可调)

AC交流电(一般不可调)

输出电压

100V――约10000V(可调)

110V或220V(一般不可调)

输出频率

0―1000HZ(可调或不可调)

50HZ 一般不可调

三、修法建议一:将电鱼器列入禁用渔具名录

名录具体量化标准为:

民用逆变器升压器产品具有0~1000Hz范围变频、高于100V直流电压或220V交流电升压输出功能的均视为非法渔具。

四、修法建议二:逆变升压类产品实施生产许可制度

现在的市场上存在大量的逆变器产品,产生的高压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手工作坊粗制滥造、安全隐患众多。每年因电鱼致人死亡的案件不胜枚举。因此,为了减少社会安全不良隐患及电鱼机泛滥,市场监管部门应将逆变升压类产品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实施更加严格监管。

五、修法建议三:逆变器产品实施强制认证

将逆变升压类产品纳入国家(3C)强制认证名录。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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