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巴厘岛北部的Celukan Bawang煤电厂 © Made Nagi / Greenpeace 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和煤电投资使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始逐渐形成与中国过去几十年相似的投资环境,对发电成本较低的煤电的巨大需求逐渐涌现。因此,“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和资本也可能面临与该时期国内投资相似的问题,如电力系统充裕度和环境容量约束等。 一带一路沿线存在许多易受环境和气候影响的生态脆弱地区。受限于当地发展水平、环境相关政策制度,以及中国企业的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ESG)管理制度和框架的不完善等内外部因素,中国企业和投资者将面临潜在的环境生态风险。在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海外能源投资和电力合作的过程中,中国政府逐渐意识到投资过程中防范生态风险的重要性。自2017年以来,中央各部委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等一系列政策,帮助企业规避环境生态风险。 © Shayne Robinson / Greenpeace © Ruth Sacco / Greenpeace (图:在带路沿线国家,煤电厂的开发与脆弱的生态环境并存。) 不同的是,在国内投资中,中国企业和资本已经得到中国多年积累的经验和不断完善的政策体系的保障。而在东道国,相应的经验和保障则相对缺乏,单一的金融保障难以完全规避风险和损失。因此,强有力的国别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中国企业和投资者规避保障以外的经济损失和附加投入。 为防范化解我国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促进煤电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于2016和2017年连续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规划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xx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建立了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力图有效规避中国煤电建设中的潜在风险。 为助力中国完善海外煤电投资建设风险预警体系,自2018年9月起,山西财经大学与绿色和平共同开展中国海外煤电投资建设风险预警研究。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