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3日,环保志愿者在江西宜丰县调查环境污染问题时,遭遇当地环保局指责、村干部谩骂,引发社会公众关注。 当日,志愿者本以为宜丰县环保局到达现场后会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排污,但未料想到的是,环保局一到现场问清志愿者身份后,先不问污染事实,反倒斥责志愿者“乱发微博”,并说“你这个人说话有问题”。 在志愿者与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沟通时,当地村干部怒气谩骂,指手画脚、跃跃欲试,后被环保局执法人员拦住,其跃跃欲试的动作才有所制止,但从未停止粗话连篇。 4月14日,公众号“宜丰发布”对环保志愿者反映的污染问题进行了回应,但对环保局及村干部的恶劣态度只字不提,全当未发生。难道宜丰县宣传部对环保局及村干部这种执法行为与态度表示默认容许? 根据宜丰宣传部消息:经查,8家皮蛋厂均因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于4月3日停产整改。宜丰县星溪金丹松花皮蛋厂、宜丰县飞海皮蛋厂3家企业有水外排至厂区附近的土塘,且水样呈碱性,外排水未流入锦江河,未对锦江水体产生影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宜丰县生态警察中心、宜丰生态环境局对上述3家皮蛋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各处11万元罚款。宜丰县生态警察中心、宜丰生态环境局对8家皮蛋厂均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8家皮蛋厂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完善之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显然看出,宜丰县的这则回应,是远远不够的。 1、未公布水质检测报告。官方需公布宜丰县星溪金丹松花皮蛋厂外排污水及污染池塘的水质检测报告,确认各项指标污染情况,而不是一句“水样呈碱性”就确认污染,这对受行政处罚的企业也是不负责的。 2、“外排水未流入锦江河,未对锦江水体产生影响”的依据不明确。据志愿者当日现场发现,储存废水的土塘有一条水沟通向下游的沟道,水流不断。试问,官方是以何依据确认皮蛋厂的污水未排入锦江河? 3、宜丰县环保局、当地村干部现场对待志愿者的态度粗鲁、恶劣,官方不能没有说法。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志愿者依法履行环境监督权,却何故遭来谩骂。这只是地方政府部门当日的态度,还是一贯的工作作风?对待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采取敌对态度面对? 在“宜丰发布”的信息中,官方还特意配了一张当日谩骂志愿者的村干部照片,不知何意。 志愿者想问问,4月14日赶赴现场的县委副书记、县长解鸳,副县长谭国林两位领导,这名村干部是否对你们在现场调度的行为进行了恶意谩骂、指手画脚?对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拍照的行为,是否说了这么一句话:“拍拍拍,拍你 M B,把你手机扔到哪国去”。 此外,志愿者想借此机会郑重请教一下宜丰县委县政府、县环保局,你们如何对待社会公众对宜丰县的生态环境进行监督举报的行为?是积极欢迎、鼓励举报,还是拒绝监督、敌对态度?这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因为,宜丰县的生态环境状况,对位于下游的上高县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至关重要。上游的宜丰县一旦出了环境问题,下游的上高县人民群众苦不堪言。某种程度来说,上高县人民群众比宜丰县人民群众更关注宜丰县的生态环境。 为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上高县的人民群众为了自己的水源安全,他们会坚持义务做一名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承担一部分宜丰县环保局的职责,前往宜丰县监督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相关举报,协助地方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保志愿者在金丹松花皮蛋厂取样时场景 如果宜丰县委县政府、县环保局不欢迎社会公众监督,那么,前往宜丰县进行污染调查的上高环保志愿者就会有人身危险,这是上高县人民群众及全国环保志愿者所不愿意看到的。当然,这也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 要想保护好生态环境,需要先保护好保护生态环境的人。宜丰县生态环境状况如此糟糕,更需要保护环境的人进行监督。在此,环保志愿者向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提议,对合法进行环境监督的环保志愿者进行立法保护,同时鼓励有奖举报。在新时代生态文明背景下,鼓励、提倡社会公众进行环境举报,保护好举报环境污染的公民。同时,对打压、辱骂环境举报人的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置,绝不姑息! (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