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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颗粒”or“固废”?巨额罚款与顺利通关,地狱或天堂?

来源:废塑料新观察 作者:茱萸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8-05 08:46:44

昨日,废塑料新观察发表文章,文章内容引发粉丝热议!

2019年起,任何来源的废塑料都被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为坚决打击“洋垃圾”走私入境,海关总署启动“蓝天2019”专项行动,不断强化监管。

从今年开始进口再生颗粒如被判为固体废物,处罚力度明显提升。而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又将罚款金额提升了5倍。

对此,以进口再生颗粒为主营业务的企业纷纷表示:

1 法律处罚过于严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第九十二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普遍认为进口如果再生颗粒被判为固废,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过于严苛。  


理由

a)如果进口商在进口之前明知道其进口的再生颗粒属于固废仍然进口,属于明知故犯,那应该接受处罚。

b)但是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给予参考,致使进口商无法自行判断所进口的再生颗粒是否属于固废。在海关鉴别中,只因为再生颗粒不符合“三个一致”的要求就被判为固废,处以如此高额的罚款,实属不合理。? 进口的货物是否对环境造成损害事实,进口商进口的再生颗粒如被判为固废,也存在未对环境造成损害和已对环境造成损害之分,损害程度有大有小,罚款金额应根据对环境损害程度进行惩罚,严禁一刀切。

备注:笔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条文,发现《固废法》修订草案中第九十二条的罚款金额确实是最高的。

2 再生颗粒是否属于固废,什么样的再生颗粒属于固废,争议仍然不断

谁能保证自己的再生颗粒在被随机查验时,100%完全符合三个一致的要求?

混粒,色差,形状不规整,连粒,其他成分可能混入,味道,重金属, 等等。 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太多了。

为什么之前粒子是一般贸易,为什么现在成固废了?我们的货都没有落地,有什么环境问题?

到底再生颗粒是不是固废,用固废的方法检验粒子根本就是法不适用,粒子就是粒子,固废就是固废。

判定不符合三个一致也不是固废,不符合三个一致标准的可以判为不合格粒子,而且没有对环境造成伤害,要求退运即可。

是否对环境造成损害,是固废的一个主要评定标准!

目前《固废法》修订草案中给出的固体废物定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5.2中明确规定,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相应的产品管理:

a)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

b)符合相关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限值和该产物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当没有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时,该产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产产品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当没有被替代原料时,不考虑该条件;

c)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再生颗粒是利用废塑料经过有目的的加工生产出来的产品,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其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原生材料生产的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

但是,目前国家缺失关于再生颗粒的产品质量标准,所谓的“三个一致”的要求以及《进口再生塑料颗粒固体废物属性快速检验鉴别方法(试行)》都是海关内部的文件。因为国家没有公开的明确的管理规则,导致部分企业遭受损失,而不是企业不愿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知故犯!

3 明明是绿色的、资源再生的行业为何总与污染挂钩?

a)本来是想着为绿色行业作贡献,遵纪守法地去做国际贸易,现在搞得像贩毒似的,如履薄冰。事实上,真正做的,没人愿意看到按确认样品付了钱,却拿到的是不合格的颗粒。

b)本不敢盲目去国外进口再生粒子,就算国外造粒厂是自己开的,都会担心到港后质量标准是否能符合海关的要求和标准。

c)其实再生资源最简单的评判标准就是会不会造成我们国家的环境污染,还有下游加工利用单位有没有资格规范地去使用再生原材料。

结语

目前,国内大规模进口再生颗粒是新的形势,国家坚决打击“洋垃圾”走私入境也是一项长期任务。

再生颗粒是经过有目的加工后的商品,不是固废,但是如何把再生颗粒与固废区分开来,既能保证再生颗粒的品质,让生产者、流通者、使用者轻松辨别,又便于监管者进行管理和监督,是目前行业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

不是再生颗粒就是固废、简单的用质量标准替代固废鉴别、只有鉴别程序缺乏鉴别标准,再生塑料颗粒的小船说翻就翻。

(编辑: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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