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麻烦”是人的本性,喜欢“干净、美好”也是人的本性。 我们的垃圾四分类都能被称为“严苛”的垃圾分类法律?那日本的垃圾分类该称为“极度极度极度严苛”了。 中国人比外国人更加勤劳。我们显然能够为了自己家小区的干净环境、为了自己孩子的健康、为了子孙后代的生存而努力做好垃圾分类。 老百姓为什么不认可?在最初的最初,老百姓也不认可环境保护。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认可需要过程,也需要我们通过科普、宣传去获得。 人性是向善的。社会需要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不同城市经过了少则3-5年,多则10年的努力之后,很多市民都已经非常赞同垃圾分类,甚至自己践行更细致的垃圾分类。 只要“想要美丽干净生活环境”的欲望存在,我们就可以一直坚持下去,并且做得更好。分类只是一个起点。 三、垃圾分类法律是先进的么? 《徐昌生:垃圾分类并不环保》第4个观点:垃圾分类让大多数人处于违法状态 既是法治社会,这个垃圾分类的法律是从何而来?如果一项法律使绝大多数人都处于违法犯罪的状态,那么,这说明法律有问题,要修正的不是人的行为而是法律本身。 这句话换个说法就是“法不责众”。想想1950年5月1日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时候?一项法律出台导致大部分人都处于违法,不等同于这个法律错了,不代表法律就是不符合国情、不符合客观规律的。 世界上存在客观真理。我们都认为“环境保护”就是正确的发展方向,至多在实现途径上有所分歧。现在,绝大多数人是赞同“垃圾要分类”的。 对方观点:垃圾分类的最终效果不是环保 可以预料,不久的将来,我们所面临的环境不是变得更好,而是变得更糟:小区角落隐藏垃圾,臭气熏天;小区下水道时常堵塞,污水泛滥;大江大河更是被垃圾粉末严重污染,城市排污与水资源供应都将陷入困境。这不是危言耸听!只不过,今天的拍脑袋政策的祸害往往要在若干年后才能显露出来。评价一项制度(或者说法律)的好坏,不是去看制订它的动机,而是要看实施它的效果。从效果上预测,严苛的垃圾分类不是个好制度,即使是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 上海现在没有出现大量垃圾随处乱堆不分类污染环境的现象,6月、7月和8月的数据对比,湿垃圾的分出量在提高,干垃圾的处置量在减少,一些被混入干垃圾中的可回收物也被分离了出来。短期看是环保的。 要说长期效果,你看看日本!结果,是我们的环境更干净,还是日本的环境更干净? 毫无疑问,我认为,垃圾要分类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我们有垃圾分类法律是先进性的体现。 全中国的发展相对不均衡,环境保护、垃圾分类都是因地制宜,逐步推进。未来其他城市要逐渐落实强制分类的国家决策也是正确的。 五、分类浪费时间精力么? 社会发展让机械代替人工,垃圾分类却在增加人工成本,这是不是错误的? 复旦大学戴星翼老师说:“昂贵的绿色不是绿色。我反对环保当中的一切大手大脚、豪华浪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豪华的垃圾箱。”但是,扎扎实实地发动人民群众垃圾分类,我们花费的时间精力不是浪费。 举个例子,中国餐桌上的食物浪费令人震惊,大家以前一买水果有好几斤,但我去日本旅游,常常看到苹果论个卖,牛肉200g一小块一小块分开用保鲜膜加盒子包装,人们更习惯于少买一点。国内现在也既有量贩式超市,又有便民小包装店。 分析一下,无论是产品生产环节,还是垃圾分类环节,日本都多了很多人工分拣、清洗的成本。但是,食物浪费减少了,清洗干净的塑料盒等很多资源都可以回收了。 日本食物的“限量”是用“人力资本”代替了“自然资本”,从而减少了自然资源的消耗。垃圾分类中也有相似的道理。用人工成本的增加来换取“未被污染”的环境资源和“可回收利用”的环境资源。 这个问题在未来生态文明建设中可能还会出现,有待进一步讨论。 (编辑:小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