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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剧变?财政部将逐步减少新增垃圾焚烧项目补贴,专家解读背后成因!

来源:环卫科技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0-18 16:30:05

环卫科技网讯,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43号建议的答复》(财建函〔2019〕61号),就全国人大代表 王毅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关于保障垃圾处理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作出答复。

《答复》中说: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发展,中央层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

2016-2019年,中央财政共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超过3000亿元,其中用于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项目)378亿元,占比为12%。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政策属于能源政策,设立目的是解决能源结构问题,而非环保政策;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央层面有专门的政策和支出途径,近年来中央财政支出力度都是不断增大的。

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补贴问题,《答复》说,“关于对垃圾发电项目予以补贴的问题,经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行业协会等方面认真研究,一方面,我们拟对已有项目延续现有补贴政策;另一方面,考虑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效率低、生态效益欠佳等情况,将逐步减少新增项目纳入补贴范围的比例,引导通过垃圾处理费等市场化方式对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予以支持。”

《答复》说,“下一步,我们拟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进行调整,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直接确认符合补贴要求的项目及对应补贴金额。”

全文如下: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通知中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这项政策被认为对垃圾焚烧产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而关于垃圾焚烧发电的补贴问题,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里赞曾建议取消焚烧发电补贴。他认为,仅从“垃圾焚烧发电”这一问题来讲,现行将垃圾焚烧与“发电”挂钩并发放补贴的方式,弱化财政资源再分配效率,客观上导致垃圾前端减量与分类工作成效甚微。因此,他建议首先停止以“垃圾焚烧发电”名义进行补贴,淡化焚烧副产品“发电”及其相关效益,将“发电”从“垃圾焚烧”中剥离出来,避免资本逐利,斩断利益链。 垃圾焚烧产业近年来势头不减,环卫科技数据显示,仅2019年第三季度,全国中标的垃圾焚烧项目达37个,总投资超160亿元,且中部和东北地区市场增势明显,东南沿海各省趋于饱和。

针对本次财政部《答复》,笔者采访到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刘建国教授。刘教授认为:取消补贴的原因,是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太大,财政不堪重负,选择垃圾焚烧补贴,可能是觉得它阶段性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这种选择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以让垃圾处理回到“产生者负责,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上去,让垃圾产生者承担合理的处理成本,从而倒逼源头减量和分流分类,可能促进资源回收和生物处理的发展。带来的问题是经济发达的垃圾焚烧先进城市可以继续享受政策红利,而地方财力本来就很有限的后进地方反而失去了借助政策红利迅速提升垃圾处理水平的机会,“贫富差距”会进一步加大。

此外,针对《答复》中指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效率低,生态效益欠佳”的问题,刘教授认为:“效率低”应该是相对于煤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发电而言的,容易理解,但“生态效益欠佳”不知是相对什么而言的,令人费解。另外,回复特别指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政策属于能源政策而非环保政策,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一能源政策出台的目标主要应该还是为了解决环保问题,二者其实是密不可分的,强行脱钩不利于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综合施治。

(编辑: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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