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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垃圾分类新规实施 城管“白+黑”严查垃圾分类违规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赵铮艳 许流钦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1-06 09: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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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福飞北路夜查垃圾清运车辆。(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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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进小区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条例。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与《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元旦起施行,按规定,垃圾不分类投放的个人最高将被罚200元。连日来,福州市城管委组织市城管执法支队联合各区城管局,深入社区宣传上述条例,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

执法人员进小区宣传垃圾分类条例

5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来到晋安区保利香槟国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相关条例宣传,并巡查垃圾桶的分类准确情况。

据介绍,该小区共有46栋楼,近3万人口,是目前福州最大的小区,共设置了6座大型垃圾分类屋。推进垃圾分类“四定”模式后,该小区每天产生其他垃圾180桶、厨余垃圾90桶,与垃圾未分类前相比减少四五十桶。

目前,该小区垃圾分类宣传覆盖率很高,通过定点投放及分类管理员破袋检查与分拣,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可达75%以上。

城管执法  采取“白+黑”模式

据悉,全市垃圾分类的首张罚单金额为3万元,由晋安区城管局去年7月开给一家垃圾不分类的保洁服务公司。

5日,晋安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垃圾分类执法坚持“严”字当头,采取“白+黑”工作模式,组织执法力量全天候查处垃圾分类违规行为。日间,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辖区沿街商户、小区等单位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分类投放情况;夜间,执法人员抽查各垃圾收运企业的分类收运情况,杜绝混装混运现象。该区城管局直属中队全天安排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机动巡查,及时查处垃圾运输车滴撒漏、未密闭运输等违规行为。

在市城管委安排下,晋安区城管局联合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开展了红庙岭垃圾车滴撒漏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红庙岭垃圾处理场专用道垃圾车滴撒漏“顽疾”。

垃圾分类  进入执法新阶段

市城管执法支队二大队教导员钟利告诉记者,自全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以来,市、区城管部门深入各商家、企业、物业管理单位及居民小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据统计,去年全市城管部门共纠正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25700余起,查处违规行为1721起,罚款总金额达103.6万元。

市城管委有关人士表示,全市垃圾分类立法不断完善,城管部门将深入小区开展相关条例的宣传工作,让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引导群众规范分类。同时,城管部门将开展条例执法工作,对未履行垃圾分类职责的单位及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的个人等,依法予以处罚。

□相关链接

垃圾分类违规 将受哪些处罚?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企业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或者生活垃圾转运设备不整洁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时间、频次、路线、地点分类收集、运输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滴漏污水的,或者进行敞开式分拣、压缩和转运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条例还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企业的法律责任: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接收、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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