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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旗下栏目: 固废处理 危废处理

不再让废旧铅蓄电池去向成谜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刘晓星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30 15: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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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含铅废酸就地倾倒,拆解工人缺少基本防护;城乡接合部筑土炉冶炼,停工1年仍气味刺鼻……受利益驱动,加之回收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废旧铅蓄电池非法回收、暴力拆解、土法冶炼案件屡打不绝,污染触目惊心。

近年来,随着铅蓄电池在汽车、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等领域的大规模应用,我国铅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快速发展。但废铅蓄电池来源广泛且分散,部分非正规企业和个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导致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污染问题屡禁不绝,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以下简《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整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环境污染,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到2020年,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

关注一:废铅蓄电池非法回收冶炼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201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电池产量约487.65亿只。目前市场上电池种类较多,其中铅酸蓄电池对环境危害最大。铅酸电池被拆解后的酸液中包含铅泥,在冶炼过程中又会产生铅渣,处置不当就会污染土壤与地下水。

2016年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除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外,铅蓄电池回收过程产生的废渣、含重金属污泥,经拆散、破碎后分类收集的铅蓄电池也属于危险废物。

废铅蓄电池由74%的铅极板、20%的硫酸、6%的塑料构成。如果废铅蓄电池拆解不当或因人为损坏而使其中的重金属铅和含铅酸液泄漏出来,则会对周边水源、土壤造成不可修复的污染。重金属铅会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的食物链,在人体某些器官中积蓄而造成慢性中毒,损害大脑神经系统,对造血功能、肾脏、骨骼等造成不良影响,近几年各地频发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就是典型的铅中毒事件。

国家环境保护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陈中华介绍说,我国铅蓄电池产业的污染80%集中在回收和流通环节。

对此,陈中华解释说,目前铅蓄电池行业污染主要存在于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以及再生利用等环节。一方面,废铅蓄电池回收市场长期由“流动商贩”控制,污染严重;另一方面,非法回收的废铅蓄电池又流向非法小冶炼,导致正规再生铅企业原料供应不足,形成恶性循环。

据了解,在欧美、日本等技术先进国家,95%使用的铅是再生铅,而我国的再生铅回收不到10%。我国有20万~30万的个体回收大军,每年非法倒酸约30万吨,尤其是小作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大。

2018年年初,北京市环保警察与天津、河北、内蒙古等省市警方展开联合行动,破获一起特大污染环境案。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电池王”王某专门收购废旧汽车电瓶,回收后的废旧电瓶不经任何环保处理直接发往外地地下炼铅厂,电瓶内的浓酸直接倾倒,造成上千平方米的土地环境严重污染。警方查处了两个大型地下电瓶回收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查获危险废物137吨。

山西省公安厅2018年年初查处的一处非法冶炼废旧铅蓄电池窝点,涉及跨省转运废旧铅蓄电池。两名犯罪嫌疑人从河北等地收集废旧铅蓄电池,转运到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夏家沟村一养殖场内,非法拆解、熔炼废旧铅蓄电池,并在夏家沟村随意排放污染物。

江苏省淮安市近日查处的一处非法铅冶炼点,4名嫌疑人一年半非法获利超过1000万元,而其造成的污染当地恢复生态至少需要2000万元。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以“铅、电池、拆解、污染”为关键词搜索刑事案件可以发现,2014年以来,全国查办的类似案件有121起,主要分布于山东、河南、浙江、河北等地。

据透露,大部分非法冶炼的再生铅最终回到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一些铅蓄电池企业为降低成本,暗中大量采购非法再生铅。

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铅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的整治力度,淘汰了一大批工艺装备落后、环保不达标的“小、散、乱”生产企业。但是我国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冶炼环节现状仍然不容乐观。

对此,陈中华介绍说,一是全国每年废铅蓄电池产生量超过500万吨,80%以上流入非法渠道,而规范转移、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仅占废铅蓄电池产生量的20%。二是全国约有20万~30万个体收集大军,通过简单的运输工具到各地收购废铅蓄电池。个体收集者在拆解过程中每年非法倾倒废酸约30万吨,这些非法回收、非法冶炼屡禁不止,严重污染环境,扰乱市场秩序。三是再生铅产能过剩,地区分布不均。2016年,我国再生铅企业处理废铅蓄电池能力为1026.7万吨,主要集中在湖北、江苏、安徽等地,再生铅企业产能远远超过废铅蓄电池产生量。四是大量非法再生铅冶炼企业污染严重。非法再生冶炼企业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产生的铅蒸汽、铅尘、二氧化硫直排环境,废水和废渣随意排放。这些非法企业无税费负担和环境保护成本,以高于合法企业的价格抢购废铅蓄电池,扰乱市场秩序。五是正规回收资质申请困难,转移审批手续繁琐。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2016年,全国仅有54家企业取得了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10个省份没有具备资质的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由于大部分废铅蓄电池需要跨省转移,目前,转移审批手续繁琐、周期长,限制了有资质单位的回收。

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等机构此前一项联合调研显示:京津冀地区废旧铅蓄电池回收80%掌握在非法社会源渠道,正规电池生产企业回收量非常小,且正规再生铅企业80%的原料来自非法社会源渠道。

应该说,对于整个铅蓄电池产业来说,回收和流通是重要的一环,规范了流通渠道就规范了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注二: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率先对铅酸蓄电池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行动方案》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发布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并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

《行动方案》提出,充分发挥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回收企业依托生产商的营销网络建立逆向回收体系,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和进口商通过自建回收体系或与社会回收体系合作等方式,建立规范的回收利用体系。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开展生态设计,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与铅冶炼企业优势互补,支持利用现有铅矿冶炼技术和装备处理废铅蓄电池。

同时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及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完善转移管理要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针对收集、贮存、转移等环节提出豁免管理要求。对利用废铅蓄电池生产再生铅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为探索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管理制度,《行动方案》提出,可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对未破损的密封式免维护废铅蓄电池在收集、贮存、转移等环节有条件豁免或简化管理要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收集处理体系。

《行动方案》明确,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涉废铅蓄电池企业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接收废铅蓄电池,不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处置废酸液,以及非法接收“倒酸”电池、再生粗铅、铅膏铅板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将涉废铅蓄电池有关违法企业、人员信息纳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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