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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宿迁市2018年度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实施方案》摘要及任务清单
▲ 总体目标:
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
▲ 主要任务:
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45%,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3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
一、推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2018年度全市共新增垃圾分类单位354个。
新增分类单位 354个,其中市直45个、沭阳县95个、泗阳县70个、泗洪县52个、宿豫区35个、宿城区35个、市开发区8个、市湖滨新区5个、苏宿工业园区3个、市洋河新区6个。
二、推动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新增公共区域分类投放设施1850个。
新增公共区域分类投放设施1850个,其中沭阳县800个、泗阳县550个、泗洪县300个、宿豫区、宿城区、市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各40个。
三、实施城市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试点。
2018年度在全市范围内新建2座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设施,新建2座园林绿化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设施。
四、实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2018年全年共完成178个小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新增分类小区178个、其中沭阳县30个、泗阳县40个、泗洪县30个、宿豫区20个、宿城区25个、市开发区21个、湖滨新区5个、苏宿园区2个、洋河新区5个。
五、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18年底前,垃圾分类覆盖率>70%街道2个(宿城区双庄街道、河滨街道);覆盖率>60%片区5个(沭阳县沭城街道、泗阳县府苑居委会、泗洪县青阳镇、宿豫区豫新街道、市开发区黄河街道)。
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试点乡镇增至5个。
新增生活垃圾全域分类省试点乡镇2个,宿城区埠子镇、龙河镇;其他试点乡镇3个,沭阳县新河镇、泗阳县卢集镇、泗洪县临淮镇。省试点镇垃圾分类收运处体系覆盖80%以上行政村,其他试点镇覆盖20%以上行政村
七、完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全市二区三县共建设28座垃圾分类终端处理厂站。
按照“三厂(场)一中心”建设要求,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进度,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生活垃圾综合分拣中心和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全链条处置体系。
宿迁市
1.宿迁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工建设 2.宿迁市可回收物综合分拣中心投入运营 3.宿迁市有害垃圾暂存点安全运行
宿城区
4.宿城区1座(省试点)乡镇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站投入试运行 5.宿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开工建设 6.宿城区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运营
宿豫区
7.宿豫区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运营
沭阳县
8.沭阳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开工建设 9.沭阳县1座(省试点)乡镇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站投入试运行 10.沭阳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开工建设 11.沭阳县可回收物综合分拣中心投入运营 12.沭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投入运营 13.沭阳县有害垃圾暂存点安全运行 14.沭阳县园林绿化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运营
泗洪县
15.泗洪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投入运营 16.泗洪县1座(省试点)乡镇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站投入试运行 17.泗洪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开工建设 18.泗洪县可回收物综合分拣中心投入运营 19.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完成土建 20.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投入运营 21.泗洪县有害垃圾暂存点安全运行 22.泗洪县园林绿化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运营
泗阳县
23.泗阳县餐厨废弃物处理投入运营 24.泗阳县1座(省试点)乡镇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站投入试运行 25.泗阳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开工建设 26.泗阳县可回收物综合分拣中心投入运营 27.泗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运营 28.泗阳县有害垃圾暂存点安全运行
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
全面淘汰开放式小型垃圾收运车辆,配置高性能、密闭环保、美观实用的垃圾分类收运专用车辆,对现有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分拣、计量、中转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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