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头大、回收价值低的大件垃圾,要怎么处理?近日,厦门市出台《厦门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9月1日起实施。《办法》提倡和鼓励大件垃圾产生者通过预约将大件垃圾自行送至大件垃圾处理厂。 《办法》所称的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1米、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方可再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的具有坐卧以及贮存、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如床架、床垫、沙发、桌椅、衣(书)柜等。 解读 鼓励对大件垃圾进行再使用 《厦门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大件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由各行政区自行负责,也可以向其他区购买服务。《办法》明令禁止将大件垃圾投放在一般生活垃圾收集点或随意丢弃路边及其他隐蔽位置。大件垃圾产生者应当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投放大件垃圾:(一)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大件垃圾临时投放点;(二)将大件垃圾运送至大件垃圾处理厂;(三)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预约,由大件垃圾收运企业上门回收。 《办法》鼓励对大件垃圾进行再使用;大件垃圾处理厂可将有利用价值的旧家具进行陈列,供有需要的居民或单位自取使用并登记。无法再使用的大件垃圾应进行拆解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思明、湖里、海沧等三个区都已建成了大件垃圾处理厂,并投入使用。按照计划,集美、同安、翔安等区,也将在今年内建成大件垃圾处理厂。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