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逐步实行合理期限内禁捕的禁渔期制度,2020年底以前实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 根据该《方案》,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禁捕期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政策。 此外,大型通江湖泊(主要指鄱阳湖、洞庭湖等)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禁捕管理办法,可因地制宜一湖一策差别管理,确定的禁捕区2020年底以前实行禁捕。 图片来源:摄图网 6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会议。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长江禁捕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禁捕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支撑保障,有力有序推进长江禁捕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效果,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于此,今年底前,长江流域已经公布的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要完成渔民退捕,实现全面永久性禁捕。 这是人民日报从农业农村部日前召开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的消息。 实践证明,全面禁捕是加强水生生物保护、恢复水域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 在禁捕背后,各省都在积极促进渔民转产。比如,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核查清楚相应的退捕渔民渔船数量,综合施策、因地制宜促进渔民转产。 而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2020年底前都要完成渔民退捕,实施为期10年的长年禁捕。 图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保护区将全面永久性禁捕 发源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脉的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干流贯穿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等11个省区市。 美丽而富饶的长江滋润着沿途的居民,但是长期的索取,导致长江流域天然资源捕捞量持续下降。目前,长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白髂豚、白鲟、长江鲥鱼等物种已多年未见,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极度濒危,“四大家鱼”早期资源量比上世纪80年代减少了90%以上。近年来,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产量不足10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 长江流域图。四川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涉及18个市(州)、115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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