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市辖经济功能区和行政区合署办公。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设镇设街道标准,顺应人口流动趋势精简乡镇街道。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特大镇扩权赋能。推动机构精简和职能相近部门合并,鼓励探索大部门制改革。进一步缩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动行政审批集成化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 (二十)放大试点地区改革平台作用。全面总结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果,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开。推动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地区加快改革步伐,发挥好牵引作用。试点地区要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探索创新。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突出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地,切实凝聚合力。充分发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主动作为,排好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确保所负责的任务取得实效。各地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具体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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