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细化水环境治理工作安排 海珠区细化安排、主动作为,把治水工作作为打造海珠创新岛、生态岛的重大举措抓紧抓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治水领导架构。增加区纪委监委、市水投集团和市净水公司、市排水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作为区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新组建区水务局,强化水务管理职权和一线治水力量。 二是调整工作思路。不等不靠,加大区财政投入力度,主动承担全区的河涌截污纳管和城中村污水治理项目。 三是摸清管网底数,完善治水举措。全面摸查全区排水户、管网现状和污水源头,加快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协调纠正管网错接、漏接、混接问题。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区主要领导听取监督问责工作机制、重要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沟通协作机制,整治不作为、慢作为。 番禺区:开展黑臭河涌“干涌洗河”工作 2019年1月以来,番禺区针对市黑臭河涌复评意见中反映部分河涌存在水质不达标、不稳定以及公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组织开展“干涌洗河”工作,由区委领导召开动员会,各区级河长参加洗河行动,形成“头雁效应”,区河长办、区水务局以及各镇街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带动区“干涌洗河”工作顺利开展。 番禺区河长办印发了《番禺区黑臭河涌“干涌洗河”工作指引》,按先上游后下游的原则开展“干涌洗河”工作,利用低潮位砌坝围堰,抽排河水,清理淤泥、垃圾,洗河时还一并修整河道、整治排污口和破损污水管网。 洗河后按照“一涌一水位”原则确定运行水位,杜绝河水倒灌管网;将不准向河涌乱扔垃圾写入村规民约;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联动,要求村居河长发现问题在微信群里通报,管网巡查队、保洁公司以及水务部门、镇街主管部门立即前往处置。 目前已有9个镇街16 条黑臭河涌完成“干涌洗河”工作,洗河28公里,清理淤泥垃圾6525吨,河涌水质有了明显改善。 荔湾区:开展“小微水体大洗河”活动 根据《荔湾区总河长令》(第2号)中实现小微水体“水质无黑臭、水面无垃圾、污水无直排”的目标要求,荔湾区1月24、25日组织在全区所有“小微水体”开展了一次全覆盖的“大洗河”行动,以优美的水环境迎接农历新年。 “大洗河”行动对小微水体6米范围内的固废物、生活垃圾、违建等进行清理,清除垃圾堆放点,并对沿线周边“散乱污”场所进行清查整治,累计投入797人次,清理垃圾40.3吨、共享单车410台。 据悉,2017年9月27日至2019年2月26日,违法排水有奖举报,市河长办举报受理小组收到举报线索4421宗,向各区交办线索4413宗,已回复4162宗,查获违法排水行为1858宗,申请奖励758宗,发放奖金28.72万元。 2019年1-2月,市河长办发出问责交办通知4份,启动了31个水环境问题的执纪问责,市河长已对107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人员(处级12人,科级4人,村居级89人,一般工作人员3人)作出问责处理(党内警告处分1次,诫勉14次,通报批评7次,责令书面检查17次,约谈70次)。各区河长办另案对16名人员(处级4人,科级2人,村居级4人,一般工作人员6人)作出问责处理(通报批评6次,责令书面检查10次,约谈3次)。 下一步,广州市将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让广东河更美行动计划》,以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为目标,深入推进《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和《关于强化各级河长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责任落实的意见》,力争2019年底前,各区基本消除黑臭河涌;2020年,各区全面剿灭黑臭水体;其他河道水质逐年好转,力争消除劣Ⅴ类水体。 (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