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专题 审核动态:本期项目进展 审核动态:在审项目一览 注:预案阶段部分公司未公告主承销商。 案例分析:科达洁能非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梁桐灿、叶盛投资、谢悦增、顺德源航。截至非公开发行董事会预案签署之日,发行对象梁桐灿持有本公司7.00%的股份;发行对象叶盛投资持有本公司0.51%的股份,叶盛投资的股东叶德林之子叶永键持有本公司0.57%的股份;发行对象谢悦增及其关联方、发行对象顺德源航及其关联方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锁定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48,8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万元):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8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577,205,702股的20%,即不超过315,441,140股。 项目进度: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项目关注点 由于项目处于董事会预案阶段,尚未有反馈意见,现将项目特点介绍如下: 1、非公开发行后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更 假设本次发行按照最大股数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梁桐灿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7.24%。 截至董事会预案公告日,公司股权结构分散,持股5%以上股东无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无单一股东能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力,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仍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对象梁桐灿于2019年2月举牌上市公司,举牌后继续增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更为第一大股东。 2、非公开政策放松,发行人短时间内两次非公开募资 2019年11月9日,证监会修订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明确了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3、公司2018年净利润为负,主要为计提减值所致 公司2018年亏损5.98亿元,但主要是由于对子公司计提减值导致的,公司对沈阳科达洁能固定资产计提减值4.5亿元、对科达东大商誉计提减值1.58亿元、对江苏科行商誉计提减值0.76亿元,对沈阳科达洁能待抵扣进项税额计提减值0.92亿元。整体计提为7.76亿元,扣除计提后,公司2018年实际盈利1.78亿元。 并购专题 审核动态:本期项目进展 无。 审核动态:在审项目一览 案例分析:本期无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