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至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队来芜湖市,就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向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翁孟勇、程立峰等参加执法检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省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洪禹候,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潘成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贺泽群,芜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朝晖,市委副书记、市长贺懋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丁祖荣,市领导董萍、贺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钱健等陪同。 在芜湖市期间,执法检查组召开了安徽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省、市、无为县人大常委会和在芜五级人大代表依法监督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发言,并进行座谈交流,征求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的意见与建议。执法检查组还先后前往澛港水系、滨江公园二期、广福闸、朱家桥污水处理厂等地,实地检查黑臭水体治理、长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生活污水控源截污、工业园区和城市生活污水污染防治等情况。 沈跃跃在执法检查中对安徽省和我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各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近年来,安徽省及芜湖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长江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长江流域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推动完善河(湖)长制、林长制等改革举措,取得不少经验和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沈跃跃强调,安徽省及芜湖市在长江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较为艰巨。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不懈做好长江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绿色“担当”,把好山好水保护好。 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污、合力治污、科学治污,聚焦法律制度规定,推动法律责任落实,推动地方政府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要加强地方立法,采取多种形式依法强化监督,扎实做好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治污染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打好碧水保卫战作出新贡献。 (编辑:Li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