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利辛县马店镇双沟村管德寨有人在西淝河里养猪,经现场勘察、调查,证实管士先、李继珍夫妇将两艘破船停靠在西淝河岸边,在船上养猪,粪污直接排到西淝河中,造成水体污染。西淝河是皖北水质最好的一条河流,是利辛县的母亲河,将来皖北的重要水源地。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认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固定证据后,于5月24日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利辛县公安局,利辛县公安局于5月28日依法作出对李继珍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并于当日将李继珍送至亳州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