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市城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弋江区制定了《弋江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备案管理办法》。 2019年8月13日下午,弋江区组织召开《弋江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备案管理办法》培训会议,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坚主持会议,区住交局、区城管局、区生态坏境分局、区各在建建筑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对5月份以来的夜间施工投诉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建筑工地采取隔音降噪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会上还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住交局负责辖区内需要进行夜间(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建筑施工备案的受理、准许及监管工作,对违反夜间施工规定的,实行“红黄牌”预警处置制度。必要情况下,由生态环境分局对施工噪音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噪声超标排放的依法依规移交区城管局给予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培训,弋江区将会将继续督促施工单位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同时与各监管部门联动做好弋江区的夜间工地施工噪声管控工作。 弋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住交局负责辖区内需要进行夜间(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建筑施工备案的受理、准许及监管工作,对违反夜间施工规定的,实行“红黄牌”预警处置制度,必要情况下,由生态环境分局对施工噪音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噪声超标排放的依法依规移交区城管局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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