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和《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深入推进全省改革工作落地见效,5月18日下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等十余家成员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和省厅督查办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孙艳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解读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审议了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报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生态环境修复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5个配套办法,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就本系统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介绍。 孙艳辉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要明确各自职责,在及时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将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践中好的做法进行推广;要加强交流,及时互通相关案件信息,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取得真正成效。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