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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开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31 05:38:19

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督察,并于2020年4月3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宣城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研究制定上报了《宣城市贯彻落实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以公开。

《方案》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刻汲取扬子鳄自然保护区问题教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为重要抓手,坚持“四确保、四不放过”的工作要求,确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方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归纳梳理,整理出28个方面91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标准、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同时,严格按照《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级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要求,逐项实施验收销号,确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市“十三五”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确保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定目标要求,消除劣Ⅴ类水体,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定指标要求。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方案》制定了五大类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打好“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阳江、青弋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城镇污水垃圾处置、船舶污染治理、化工污染治理、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尾矿库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等十项重点工作。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扬尘治理、大力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等措施,确保完成“十三五”约束性目标任务。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深化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断面水质达标任务。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土壤防治目标任务。四是狠抓着力解决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强化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全面实施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等六项重点工作;五是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按照打造“铁军”的要求,借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契机,不断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负总责,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负责人专司整改,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层层抓落实。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工作落实。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督办。四是及时公开信息,及时公开整改落实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宣城市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标省督察反馈的问题,定案立单、按时保质、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较真碰硬地抓好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开创宣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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