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至6日,青海省副省长刘涛率领省生态环境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和各地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一行12人来皖调研考察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成果、经验做法,以及扬子鳄自然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5日下午,刘涛一行来到阜阳市颍上县某乡镇跨省危废倾倒案件修复现场,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观看视频、沟通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应急处置和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概况。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孙艳辉、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黄琦,副市长邓剑军等陪同考察。 刘涛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在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中,安徽认真践行“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拓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途径等做法值得肯定、经验值得借鉴。 在交流座谈会上,重点围绕“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赔偿案件办理实务”等进行了深入交流。阜阳市生态环境局、阜阳市中院、市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参加座谈。 6日,青海省考察组一行赴泾县扬子鳄自然保护区核心栖息地双坑片区进行考察。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梁其成陪同考察,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泾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在两天的调研考察活动期间里,青海省考察组一行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以及案例实践中存在的法律、专业技术困难等方面,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进行了深入交流。我省分享了筛选案例、鉴定评估、赔偿范围、赔偿磋商、赔偿诉讼、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案例实践。 青海考察组一行表示,将及时总结此次安徽考察的成功经验,形成调研报告,抓好顶层设计,指导各地高起点运作,扎实推进方案落地见效,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制度保障。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