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芜湖市紧密围绕水环境目标管理,不断深化水污染防治,采取多项水环境治理举措,推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再上新台阶。 01建立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长江、漳河、青弋江、青山河、西河、黄浒河、裕溪河等主要河流13个控制断面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当断面水质超标时,责任县(市)区、开发区支付污染赔付金,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时,责任县(市)区、开发区获得生态补偿金。2020年1-10月,全市累计产生污染赔付金750万元、产生生态补偿金1200万元。 02完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 印发《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中4个跨市界河流上游入境断面影响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即当省级生态补偿范围内相邻市上游入境断面水质类别优于年度水质目标类别时,由我市下游断面所属责任县(市)区、开发区支付生态补偿金给相邻市;当省级生态补偿范围内相邻市上游入境断面水质超标时,相邻市支付污染赔付金给我市下游断面所属责任县(市)区、开发区,完善了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2020年1-8月省级生态补偿跨市界河流上游入境断面累计产生生态补偿金300万元、未产生污染赔付金。 03全面加强地表水断面水质监测预警 每月对长江、漳河、青弋江、青山河、西河、黄浒河、裕溪河等主要河流开展水质监测。对水质不达标断面,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属地政府排查污染原因,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改善辖区内水环境质量。2020年1-10月,已对达到预警条件的9个断面实施预警。 04探索建立水环境治理“芜湖模式” 在“一城一主体”原则基础上,依托三峡集团,创新“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水模式,完成6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成1座日处理6万吨污水处理厂(一期3万吨/日),64个老旧小区完成雨污分流改造,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7.5万吨的扩能项目进展顺利;启动125公里长的污水主干、次支管网建设,已开工建设94条管网,完成管网敷设约85.5公里。 05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2019年,我市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及生态环境部完成长江干流芜湖段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无人机航测及人工核查。2020年3月及6月,我市按省厅要求对生态环境部排查出的1600个排口进行了取样监测工作。 2020年10月、11月初,我市按省厅要求对3生态环境部排查出的排口进行了入河排口溯源及有关整治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及生态环境部要求对一级、二级支流进行全面排查。 06深入推进落实河湖长制 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相继开展河湖“清四乱”、长江黄砂禁采管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河湖划界、入河排污口监管、黑臭水体治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江干流岸线整治、船舶港口污染治理等十六项专项行动,河湖面貌焕然一新。 经过努力,2020年1-10月,长江东西梁山、漳河澛港桥、青弋江宝塔根、黄浒河荻港、裕溪河裕溪口、青山河查湾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年度水质目标,符合国家考核要求,其中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黄浒河荻港3个断面水质高于水质年度目标一个类别,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标率100%,水质优良率100%。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