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28日,安徽省厅现场调查发现,界首市粮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突出。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省厅决定对其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该企业年产9500台(套)新兴粮食储运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8月12日经界首市环保局批复,于2011年建成投产,至2018年6月28日检查时未进行环保设施验收。 2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企业《年产9500台(套)新兴粮食储运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规定,项目喷漆工序废气经水膜喷淋装置结合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建有1个喷漆车间,未建设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实施开放式喷漆作业;此外,设置2处区域进行露天喷漆作业。该企业所有焊接、切割等工序均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3固废管理不规范。未建设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大量废油漆桶、焊渣、切割边角料随意露天堆放在生产车间内或厂区空地上。将产生的废油漆桶交由山东奔腾漆业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处置,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安徽省环保厅督办要求 (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改正,采取停产整治措施,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经阜阳市环保局审查同意后实施,并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审查同意后的整改方案报送省环保厅备案。 (二)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及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环保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固废管理规定,规范一般性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对该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危废处置、转移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该企业督促指导。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阜阳市环保局每月底前向省环保厅报送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立案查处情况以及查处结果等,确保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并及时进行复查、跟踪检查。同时,每月将案件进展情况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该企业未验先投、长期违法生产背后的失职、失责情况进行调查,依法依规依纪问责,问责意见需征得省环保厅同意方可实施,问责结果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公开。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