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污染防治攻坚督导组、督核组按《怀宁县污染防治攻坚暨江豚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和修复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积极行动,开展督导、督核工作。 积极主动与市第四督导组、第四督核组对接,协助督导、督核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参加现场检查。 现场督导、督核 怀宁县督导组、督核组到石门湖航运公司码头、月山奇隆村煤矿硫磺水、怀宁三合建材、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清河乡金山白云石采石场5个单位(点),27个信访件问题进行现场督导、督核。对石门湖航运公司码头问题整改现场提出要求,对月山奇隆村煤矿硫磺水、怀宁三合建材、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清河乡金山白云石采石场整改问题验收销号等具体环节进行了布置和督导。督核组对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督促加快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材料。 (编辑:Li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