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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开安徽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来源:合肥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27 12:41:33

2018年8月7日至9月6日,安徽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合肥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0月11日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宋国权和市长凌云任组长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条分解,细化措施,制定了《合肥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公开。

《方案》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着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拓展提升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倾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合肥样板”,为合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明确,要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全面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对照省督察组反馈意见,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大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解决力度。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巩固拓展环保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政策体系、法治体系、能力保障体系和社会行动体系。

为确保督察组督察交办问题如期见底清零,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归纳梳理,制定了七大类整改措施。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立法执法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任免、考核激励等方面。二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行绿色消费、提倡绿色居住、鼓励绿色出行。三是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抓好入湖河流污染防治,推深做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认真实施“一河一策”,加快入湖支流综合整治。妥善处理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积极推动《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工作,对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存在问题的项目依法妥善处理。加大巢湖水体污染防治力度,编制实施《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建立“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对巢湖流域产业和项目布局实行最严格的规划管控,加快推进环巢湖10块湿地建设,强化蓝藻监测预警。四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0年底前,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完成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严格落实《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持续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继续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力度,巩固餐饮油烟整治成效。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建设机动车排气污染“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强化应急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五是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地块的监管和修复。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污染防控全过程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管。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大力发展符合环保标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六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完善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应急或备用水源建设。着力补齐农业农村环境问题短板,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切实解决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完善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市民参与环境类投诉举报。七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保障能力。以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完善环保部门人员和装备配置,加强执法能力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加快“数字巢湖”建设进度,为巢湖综合治理提供智力支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力度,坚持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相匹配。

《方案》围绕督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存在的不严不实现象、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的薄弱环节三个方面制定了整改任务措施清单,共涉及71项整改任务,304条具体整改措施。每项任务均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主体单位、配合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施清单式销号管理,定期督导,挂账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如实、保质、保量完成,顺利销号。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办,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线索清单,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到位。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应付、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出现反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问责、终身追责,形成持续震慑。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整改进展情况、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合肥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督察意见,以鲜明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果断的措施,主动整改、坚决整改,开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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