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黄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程烈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2018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迎峰主持会议并指出,听取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是常委会的一项法定工作。一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同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问题整改,重点围绕影响环境目标任务完成的问题、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问题、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围绕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对标认真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要严格落实环保职责,抓紧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的部门,落实环保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始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要切实抓好《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组织实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