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北京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北京强化超标重型柴油车闭环管理 全面开展“双高”精准入户执法行动

来源:京环之声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29 18:41:28

今年3月开始,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强化超标重型柴油车闭环管理,对全市移动源“双高”全面开展精准入户执法行动,促使超标排放车辆所有人主动整改,确保车辆达标上路。

5月29日,记者跟随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队员来到一家企业送达处罚决定书。执法队员在现场介绍,这家大型物流企业就是列入精准入户执法目标名单的企业。在前期执法检查中,该单位有4辆车经检测排放超标,其中有1辆车排放超过排放限值2.5倍以上,有3辆车一年内被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超标5次以上,按照自由裁量有关规定,对4辆车进行高限处罚,并责令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违法车辆须排放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1.jpg

2018年4月,北京市实施了超标重型柴油车闭环管理措施,约16.6万辆次排放超标车辆被纳入“排放超标车数据库”。由于超标排放车辆数量大,且车辆具有流动性,执法力量有限,难以逐一入户复查。为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了入户“双随机”和针对“双高”的执法检查,对车辆超标率高的企业和重复超标次数高的车辆重点检查。“双随机”即随机确定执法队员、随机选择执法对象;“双高”即单位所有车辆中排放超标车占比高或车辆排放超标较多的企业和重复排放超标次数多的车辆。

2.jpg

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的精准性,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分析2018年全市重型柴油车排放执法数据的基础上,对全市所属移动源“双高”企业和车辆进行了摸底排查,确定全市773家企业和4820辆车为精准入户执法目标。

同时,今年2月,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印发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其中对在用机动车(柴油)排放超标规定,车辆超标2.5倍以上或最近一年内被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超标5次的,处罚2500-3000元/辆,严厉打击超标严重和多次超标车辆。

3.jpg

在此基础上,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针对“双高”企业和车辆开展精准入户执法,对多次超标和超标严重车辆高限处罚,车辆排放不合格不允许上路。截至目前,全市已按高限立案拟处罚排放超标车近300辆。

下一步,北京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采取高压态势,对确定的“双高”企业和车辆逐一入户检查,发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将依法高限处罚。同时,对其他超标排放车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闭环管理落到实处。

“双高”精准入户执法五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2019年3月2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队员到昌平区马池口镇亭自庄村北京班诺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入户检查。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的两辆重型柴油车均超过了北京市《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柴油车排气烟度限值。其中,一辆一年内超标4次(不含本次),已立案拟处罚2500元;另一辆一年内超标9次(不含本次)。已立案拟处罚3000元。

典型案例二

2019年3月2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队员到通州区融商三路顺丰医药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进行入户检查。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的1辆重型柴油车有明显可见烟度,超过林格曼黑度I级,超过了北京市《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柴油车排气烟度限值,且一年内超标5次(不含本次)。已立案拟处罚3000元。

典型案例三

2019年3月4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队员到通州区北京金韵达速递有限公司物流基地内进行入户检查。经检查,北京永成韵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有1辆重型柴油车排放超过北京市《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柴油车排气烟度限值,且一年内超标17次(不含本次)。已立案拟处罚3000元。

典型案例四

2019年3月4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队员到北京市朝阳区平房路71号院北京中通大盈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入户检查。经现场检查2辆重型柴油车超过了北京市《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柴油车排气烟度限值。其中,一辆一年内超标2次(不含本次)且排放超标2.5倍以上,另一辆一年内超标9次(不含本次)。已立案拟处罚6000元(每辆车处罚3000元)。

典型案例五

2019年3月1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队员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19号北京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进行入户检查。经现场检查,北京予金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1辆重型柴油车排放超过北京市《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柴油车排气烟度限值,且一年内超标5次(不含本次)。已立案拟处罚3000元。

(编辑:逍遥客)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