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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年内整治“散乱污”企业 6种情形关停取缔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何佳媛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17 10:45:48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率,市生态环境局把我市企业划分为承诺制企业、一般企业、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企业等三类,实施分类管理。同时,针对“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明年起,我市将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108家企业列入承诺制企业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承诺制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突出以在线监控、生态云平台调度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实施监管。今年我市承诺制企业共有108家,必须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企业承诺书。

对于一般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平、公开、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于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通过环保信用评价联合惩戒。

对于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企业将结合“清水蓝天”和执法大练兵等专项执法行动,实行靶向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

6种情形 将被关停取缔

“散乱污”企业指的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经信、土地、规划、环保、市场监管、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我市“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涉及塑料、洗涤、家具、工艺品等行业。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治理规范一批”的原则,今年12月底前,我市将依法依规整治取缔现有“散乱污”企业,扶优淘劣,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打击违法排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明年1月起,全市范围内对新出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6种情形的“散乱污”企业将被关停取缔。其中包括: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不在工业集聚区且未经环保审批、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存在污染物排放问题的,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违规经营的,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且整改无望的。

我市本月底前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10月底前,在排查基础上,实施分类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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