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19年1月~6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中,全国环保“五类案件”查处的地市排名,泉州位列第四。“五类案件”指的是,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查封扣押案件、限产停产案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屠宰场超标排废水 撬开石板现真相 今年4月25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前往南安市联兴牲畜屠宰有限公司检查,只见大门紧闭,大门外工人正在清洗地板及屠宰设备。看到执法人员,屠宰场管理人员明显感到紧张,开门也不利索。现场负责人到达后,一直声称其排放的生产废水可以达到三级标准并且是纳入城市污水管网。 通过对现场排查,未发现偷排迹象,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执法人员立即对排放口进行采样。 废水看来还是有点像墨水,执法人员对场区内外设置的排污管段沿线进行确认,并撬开了几个石板,最终确认处理完的屠宰废水就是通过场区外围水沟排放至一个露天的池塘,根本没有接到市政污水管网。 经过检测,样本的COD浓度、氨氮浓度均超标。鉴于当事人外排废水严重超标,执法部门现场取证,拟立案查处,决定罚款20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企业私设暗管排污 将移送公安部门 6月8日下午4时许,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河市镇霞溪工业区内有企业外排污水有异常。由于举报没有提供准确位置,执法人员只能沿着霞溪工业区污水管网末端逆源而上,逐个排查,共排查了1.5公里,排查企业约20家。最终在晚上7时,执法人员发现福建兴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异常情况。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在污水处理设施三个集水池的北面,分别设置三根PVC管连接集水池和市政污水管网,阀门呈开启状态,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最靠近处理设施的集水池,其设置直排的PVC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放管排列一起,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道。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集水池和接纳其废水的市政污水管道中的污水分别采样,发现其COD均超过相关标准。鉴于该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可能造成严重污染,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该公司生产车间电源予以查封,随后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拟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主要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记者 徐锡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