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11日,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一级调研员陈艳率专家团队对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进行了省级预审。经过严格的预审程序后,预审组一致认为,上杭县达到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申报条件,满足示范县创建要求,同意按程序申报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阙生华参加了相关活动。 在杭期间,预审组通过现场察看及资料审查,全面了解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开展情况。在反馈会上,预审组详细反馈了初审意见,并指出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我县就预审组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作了表态发言。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创建工作,预审组希望我县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不断巩固和提升创建的成果,为全省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作示范、出经验;要注重统筹推进。切实把创建工作与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要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挖掘有上杭特色的创建模式,助推上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上新水平。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