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接到12345热线求助,一位热心群众在路边捡到一只不明种类的鹰,寻求有关部门救助。 接到求助信息后,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立即派出林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及有关专家鉴定,该野生动物为红隼,小型猛禽,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据了解,红隼广泛分布于我省各地,多活动于山地和旷野,主要捕食蝗虫、蟋蟀、鼠、蛇、蛙等小型动物。红隼飞翔力较强,可快速振翅停于空中,见地面有食物时便迅速俯冲捕捉,也可在空中捕食小型鸟类和蜻蜓等。 经工作人员细致检查,该红隼无受伤迹象,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随后,将其放生于周边森林中。 我省自然条件优越,生物多样性程度高,野生动物物种数居全国前列,自然分布有脊椎动物1693种、约占全国物种数24%,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4种,约占全国物种数37%,典型的代表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华南虎、云豹、穿山甲、黑脸琵鹭、中华凤头燕鸥、中华秋沙鸭等。近年来,随着我省生态省建设的持续推进,公民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提升,每年热心群众救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多达数百起,保护生态环境、关爱野生动物已逐渐成为全民的行动自觉。 (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