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2019年11月—2020年10月期间,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审批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复核复查。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复核复查采用专家技术函审和专业技术机构复查相结合方式,对拟进行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的环评文件,由该项目原审批部门向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出具“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的事前告知书”,并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申辩理由进行复核。 一起来看看,复核复查结果! 2019年11月—2020年10月期间,泉州市所辖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共审批环评文件1760件(其中报告书83件,报告表1677件),涉及环评技术中介机构132个,市生态环境局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环评技术中介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进行随机抽查,共抽查环评文件183件(其中报告书25件,报告表158件),抽查的环评文件通过福建省生态云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平台调取。 在抽查的183份环评文件中,共有31份环评文件存在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不符合导则要求、污染源强核算错误、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相关规定,对相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点击查看《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技术复核复查结果的通知》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