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福建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福建省强化涉疫污水排放监管 筑牢筑稳环境安全防线

来源:福建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9-18 18:46:58

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军区后勤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明确各地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做好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①组织医疗机构摸底排查

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开展摸底排查,明确医疗机构在污水处理设施配置、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监测排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形成污水处理问题清单及限期整改工作方案。

②完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

督促指导传染病医疗机构、2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按时完成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的设施建设,尚不具备污水处理条件的,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应急收集设施(或化粪池)、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等,杜绝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③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制度,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应依法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涉疫医疗机构强化执法检查,每周开展余氯监督性监测。

④认真落实各方责任

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水污染防治的整体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地方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监管平台,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处置等情况进行排查,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全链条监管。

针对当前莆田、泉州、厦门等地疫情防控形势,省生态环境厅在出台相关文件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做好“三个强化”,持续加强对相关地区涉疫污水监督管理,确保污水消毒到位、达标排放。

①强化帮扶指导

9月11日至9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配合生态环境部水司先后5次对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泉港区医院、莆田市第一医院、仙游总医院等地全部20家定点医院开展视频连线,查看询问定点医院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监测和管理台账等工作情况,对定点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消毒药物投加标准和出水指标、检测频次等进行指导帮扶,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完善管理台账,确保涉疫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②强化过程监督

每周组织全省涉疫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涉外机场码头废水消杀和排放情况开展余氯监督性监测和工作进展调度。自本次疫情以来,对厦门、泉州、莆田等中高风险地区即刻加密监测和调度频次,坚持每天调度进展,及时掌握涉疫污水消杀和达标排放情况。

③强化存在问题整改

加强涉疫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监管力度,及时将视频连线、过程监督等环节中发现问题反馈相关地方及有关部门,督促相关涉疫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各项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截止目前,全省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涉外机场码头医疗污水均能按规范消杀处理,达标排放。

(编辑:逍遥客)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