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2021年12月8日,福建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会在龙岩古田召开。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陈维辉到会并讲话。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郑朝昌在会议上作漳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典型经验介绍。漳州市是全省唯一一个作会议典型发言的地市。 会上,郑朝昌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漳州经验做法和成效:一是注重高位推进,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弱化的问题。二是注重因地制宜,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标准化的问题。三是注重搭台建库,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队伍专业化的问题。四是注重公平公正,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规范化的问题。 会上,郑朝昌还介绍了三点心得体会:一是“万事开头难”,要勇于推进、实践;二是“打蛇打七寸”,要拿捏关键、重点;三是“不能单打独斗”,要寻求支持、监督。 会议现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还向与会代表发放了精心印制的《漳州市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取得显著成效》宣传画册和《漳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汇编》书籍,材料图文并茂地宣传推广漳州经验、漳州模式,得到了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和兄弟地市同仁的一致好评。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