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三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6,比上年同期上升0.22,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首要污染物为O3。各县(市)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比例永安为96.7%,其余各县均为100%,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10、O3。全市1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均为100%;10个国控断面各项监测值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为100%。 上半年,三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5,比上年同期上升0.12,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9.4%,首要污染物为PM2.5。各县(市)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98.3%~100%,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O3。全市1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均为100%;18个国(省)控断面各项监测值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为100%。 会上,各科室、单位对6月份及上半年环境质量数据进行了深入全面的研究、分析,明确了当前全市环境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商定了应对措施。 最后,局领导对接下来的环境保护工作做了进一步强调: 一是要继续强化市区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环保监管,督促各企业不断改进、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是要重点关注水质类别下降或存在下降趋势的流域,加强流域环境问题排查,坚决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水环境质量安全。 三是要强化部门协作,开展对市区及周边环境的日常巡查,及时将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反馈给相应部门处理,保障空气质量。 (编辑:James) |
7月12日,三明市环保局召开2018年6月份及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会商工作会议,市环保局余骥总工程师、翁永福副局长、各环境要素管理科室、环境监测站、监察支队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