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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7-10-13 00:00:00
   

  

  10月12日,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会议。环保部普查办洪亚雄主任出席会议并解读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方案》,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陈宁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等单位50余人参加会议。

  陈宁副厅长指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普查方案》,标志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污染源普查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做、有人管。   

  

         

  陈宁副厅长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要求的“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一是制订《普查方案》,解决好普查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及制度保障,实现上下协调一致,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执行到位不走样。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普查方案》和省政府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相应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普查工作,全力予以支持、配合。三是落实普查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抓紧编制普查项目预算,把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

  最后,陈宁副厅长表示,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做好宣传动员,搞好人员培训,依法开展普查,同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普查工作队伍,为普查工作提质增效,确保普查质量。

   

  (来源:福建环境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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