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挂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郑志忠、福州市副市长阮孝应出席揭牌仪式。 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 新组建的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减排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法规规章,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应市生态环境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及各县(市、区)的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前世今生” 1984年
1989年
1997年-2011年
2017年12月
2018年3月
2018年12月15日
(编辑:Nicola) |